1.外資企業或合作經營企業進出口商品鬚根據進出口稅法繳稅。
2.外資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進口的固定資產免征進口稅。
3.特別鼓勵的投資領域或社會經濟條件極其艱苦的地區的項目生產所需進口的原料或材料及零件從生產開始之日起五年內免征進口稅。
4.政府對鼓勵投資所需的其他特殊商品給予免、減進出口稅待遇。
責編: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