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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萊對公司組成形式及外資股份和勞工比例的規定

WWW.CAEXPO.ORG  2005-11-18 17:55:26

  在汶萊可以設立4種形式的企業:1.獨資經營企業;2.合作經營企業;3.私人或公共的公司;4.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所有的企業必須註冊名稱,名稱需要註冊師的確認後才能註冊。對於外國投資者在持股方面的規定靈活多樣,可以100%持股。合夥經營企業允許的作多合夥人為20人,私人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共同設立,股東可以是汶萊人也可以為其他,限制股東轉讓其股份和禁止對公眾招股,子公司應當持有母公司的股份。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必須有一名或以上的公司董事居住在汶萊。

 

 

  責編: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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