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鞣制但未經進一步加工的不帶毛動物皮革

WWW.CAEXPO.ORG  2006-01-06 11:35:01

  這裡需要注意,歸類中所說的“未經進一步加工”,不包括剖層,已剖層的皮革仍可歸入此類。


  1.牛馬皮


  濕革。全粒面未剖層及粒面剖層牛皮,如為藍濕的,稅率7%,2005年降至5%,2009年實現零關稅;非藍濕的稅率8%,降稅模式同上;全粒面未剖層及粒面剖層馬皮稅率5%,保持該稅率直至2009年實現零關稅;其他濕牛馬皮,稅率均為7%,2005年降至5%,2009年實現零關稅。


  幹革。全粒面未剖層及粒面剖層牛馬幹皮革稅率5%,2009年實現零關稅;其他牛馬幹皮革,如用於機器帶,稅率為5%,降稅模式同上,不用於機器帶的稅率7%,2005年降至5%,2009年實現零關稅。


  2.綿羊或羊羔皮


  濕革。藍濕的稅率14%,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非藍濕的稅率10%,2005年保持該稅率,此後降稅模式與藍濕的相同。


  幹革。稅率8%,2005年降至5%,2009年實現零關稅。


  3.其他皮革


  稅率均為14%,降稅模式相同,2005年降至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

 

 

  責編: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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