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商務簽證入緬長期經商者,必須辦以下幾個手續:
(一)勞動卡(LABOUR CARD):
根據緬甸政府規定到緬長期經商者,若欲辦理簽證延期,首先要辦理勞動卡。
辦理勞動卡需要以一個當地合法註冊登記的公司僱員身份到緬甸勞動部辦理勞動卡。辦勞動卡需交照片及規定的費用。
(二)辦理簽證延期(VISA EXTENTION、逗留許可(STAY PERMIT)。辦理勞動卡後,辦理簽證延期及逗留許可同樣要當地合法註冊登記的公司開出證明,到商務部辦理手續,然後再到中央移民局辦理簽證延期及逗留許可。一般一次延期三個月。逾期不辦者,每天罰款3美元。辦理簽證延期及逗留許可,需交相片及規費。
(三) 辦理外僑登記證(即長期居住F.RC)
凡到緬後居住時間超過3個月者,均需提前到國家移民局辦理外僑登記證(ER.C)'辦理外僑登記證需交照片和規定的費用。超期未辦者將給予罰款處理。凡到緬甸後一個月內申請辦理外僑登記證的外籍經商者需交9美元,超過?個月後申請的經商者需交18美元。
(四) 離境表(DEPARTURE FORM)
凡到緬後居住時間超過一個月者,離境時均需提前到緬甸移民局辦理離境表。
長期居住者辦理離境表時,要向移民局交回外僑登記證,並領到二張離境表。其中一張出境時交機場移民局,另一張下一次回緬時,再到移民局換回原有的外僑登記證。返回緬甸後一個月之內換回外僑登記證者只需交納6美元手續費,超出一個月後換取者需交12美元。
辦理離境表需交照片2張,及少許繳費。
(五)辦理往返簽證
往返簽證有多次往返簽證和一次往返簽證。多次往返簽證有效期一般有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三種。一次性往返簽證有效期一般為一個月。
在緬註冊的外資合資公司董事可申請六個月或一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簽證。一般外籍經商人員可申請三個月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簽證。多次往返簽證不分效期長短,收費均為180美元。一次性往返簽證收費54美元。
(六)更換緬甸汽車駕駛證
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駕駛證的人員都可以辦理更換緬甸交通部發的駕駛證,但需要有一家在當地註冊的公司擔保。然後憑該公司證明和中國駕駛證及本人照片到交通部辦理手續,並通過考核。收費為40美元'及少許緬幣。
*注:上述收費僅供參考,緬政府可能隨時調整收費標準。若有差異'以辦理時政府的實際收費為準。
來源: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