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博覽會展覽中心
當前位置: 中國—東盟博覽會官方網站 > 中文 > 東盟縱橫 > 投資環境
如何在緬甸投資

www.caexpo.org 2006-08-06 13:40:36
一、外國投資方針政策   1、政策:   (l)、採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   (2)、鼓勵私人投資和創辦企業;   (3)、為開展對外貿易和吸引外來投資,實行經濟開放政策   2、投資目標政策:   (l)、促進和擴大出口.、   (2)、開發需耗鉅資的自然資源;   (3)、獲取高新技術;   (4)、支援和幫助需引進大量資金的生產和服務性項目;   (5)、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6)、開發節能產品;   (7〉、促進區域發展;   二、外資的涵義   經政府批准的項目中,下述投入均稱為外資:   1、外匯:美元、日元、英鎊等國際貨幣;   2、機器、設備、零部件、備件、儀器及確實需要而在國內得不到的用具等3   3、經估價的許可經營、商標和專利權;   4、專有技術;   5、上述項目產生的利潤或再分配利益用於再生產;   三、與投資相關的法律   1988年緬甸軍政府上臺後,為吸引外資、鼓勵私人發展經濟,分別頒布了兩部法律,即1988年11月頒布的《緬甸聯邦外國投資法》和1994年4月頒布的《緬甸公民投資法》   四、管理機構   緬甸聯邦投資委員會(MIC)由18位部長組成、副總理任主席。"和發會"主席府部長任秘書長,並任命聯合秘書負責投資和公司管理指導委員會(DICA)事務;《緬甸外國投資法》和《緬甸公民投資法》有關條款均由該委員會具體批准實施或執行。   五、批准程式   1、根據《緬甸聯邦外國投資法》要求,向MIC提交申請表(FORMl),申請表應含以下文件:   (1〉、企業財務狀況表(近幾年帳務審計情況〉;   (2〉、開戶銀行推薦信;   (3〉、項目經濟可行性報告;噸’   (4)、根據合作性質,準備必需的協議草案,如:   (A)、合資協議;   或(B)、租憑協議;   或(C)、獨資項目協議(由有關主管部門代表簽字);   (5〉、若該項目是以有限公司的名義經營的,應提交按《緬甸公司法》起草的《公司備忘錄》或《公司章程》;   (6)、按《緬甸聯邦外國投資法》第十章26款規提交稅務減免申請函   2、由投資和公司管理指導委員會(DICA)對所提交項目建議書進行詳細研究。並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   (1)、實施項目是否符合被推選條件;   (2〉、文件是否齊全一致;   (3〉、經濟可行性和項目的商業期限;   (4〉、技術適用性;   (5)、市場狀況;   (6〉、提供就業機會;   (7)、項目實施對環境影響;   3、DICA向政府代理公司或投資者及其代表諮詢有關技 術問題,並將所件提交MIC ;   六、批准時限   如果所需提交的文件資料齊全,約在2個月內完成報批手續。 來源:駐曼德勒總領館經商室 責編:黃鴻業


列印本頁】 【關閉窗口

中國—東盟博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