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博覽會展覽中心
當前位置: 中國—東盟博覽會官方網站 > 中文 > 東盟縱橫 > 法律法規
新加坡自然人文環境

www.caexpo.org 2006-04-28 11:21:46

南博網綜合整理

一、地理位置、面積、人口、氣候

(一)地理位置

新加坡共和國位於赤道北方137公里,地處馬六甲海峽的東南端,扼控太平洋和印度洋的信道。北邊和東邊是馬來西亞,南邊和東南為印尼。新加坡築有1,056公尺的鐵、公路與亞洲大陸相連。約49.7%的土地已開發,其中包括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港區,另外有1.6%是農業用地。


(二)面積

新加坡本島東西寬約42公里,南北長約23公里,海岸線全長150.5公里,總面積為682.7平方公里。

(三)人口

新加坡人口至2000年中約326萬(指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15歲以下人口占21.48%,15至64歲年齡層佔總人口之71.24%,65歲以上佔7.28%。總人口約64.7%投入勞動隊伍,男性平均壽命為75.6歲,女性為79.6歲。


(四)氣候

新加坡全年濕熱,一年四季氣溫無明顯變化。平均最高溫是30.9℃,最低溫為23.9℃。在不下雨的下午平均相對濕度約介於65%到70%之間,清晨平均濕度則超過90%。年雨量2,344公釐左右,一年中雨量分佈平均,不過在十一月至一月降雨量會稍微增加。


二、首府、工商業中心、種族、主要語言

新加坡是個由多種民族組成的國家。對各種宗教相容並蓄,其中華人最多(77%),馬來人佔14%次之,印度人佔7.6%,歐亞人1.4%。人口增加率自1960年代後期有穩定下降的趨勢,故當局採引入移民方式彌補經濟發展所需之勞動力。


適用語言以英語為主,惟華語、馬來語及淡米爾(印度)語亦通用。

三、政治制度

(一)政體

倣英國之責任內閣制,全國最高首長為總統。總統原係一「虛位元首」,由國會推選,不具政治實權,亦不須負行政責任。惟1991年元月星國國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總統改為民選,並賦予財政預算、公基金使用及重要政府人事任命等事項之同意權,發佈命令無須總理副署,惟不擁有軍隊統帥、緊急處分及緊急命令等權力,然已非虛位元首。新憲法于同年11月30日生效。


(二)內閣

內閣為最高行政機構,由總理及各部首長組成。總理係總統任命國會多數黨領袖擔任,負實際行政責任。內閣之下分設內政、外交、國防、律政、財政、教育、衛生、人力、交通及資訊科技、貿易及工業、國家發展、環境發展、社會發展、新聞及藝術等部,每部設部長一人,政務部長或政務次長一至二人,由總理自國會議員中遴定後,向總統推薦委派。


(三)國會
採一院制,現有議員84人,其中83人係由九個單選區(每區選出一人)及十五個集選區(每區選出一組三至六人)公民投票產生,另1人係依反對黨當選比例產生,原則上每五年改選一次。此外,星國國會于1990年3月通過一項法案,同意于83席民選議員外,另增設6席「官委議員」,根據是項法案之規定,「官委議員」係由一特別遴選委員會甄選該國在文化、藝術、科學、經貿及社會服務方面之傑出人士,經全體國會議員審定後提請總統任命,任期兩年。1997年中通過的國會憲法修正,則規定官委議員由6位增加到9位。


(四)司法

司法機構有上下兩級法院,上級法院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所構成;下級法院由「民事法院」、「地方法院」及「簡易法院」所構成。此外尚有「宗教法庭」,處理回教徒婚姻等特殊問題。


(五)政黨

星國政黨呈一黨獨大局面,主要為執政之人民行動黨,另有五個反對黨,即工人黨、民主黨、國民團結黨、新加坡人民黨、民主進步黨,惟尚未發生積極作用。

責編:黃鴻業



列印本頁】 【關閉窗口

中國—東盟博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