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博覽會安全、有序、成功地舉辦,凡進入博覽會現場各活動場所,均須佩戴證件。為方便各代表團和企業參展參會,現將證件申辦的有關事項通報如下:
一、證件類型
各代表團和參展參會企業可申辦的證件有嘉賓證、參展證、專業觀眾證、工作人員證、車輛通行證等五類。
(一)嘉賓證:主要供參會領導、商協會領導、政府代表團成員、大會簽約代表、大會合作夥伴代表及中國—東盟商務與投資峰會代表使用。
(二)參展證:供參展商使用(每個境內標準展位限辦3張參展商證;每個境外標準展位限辦2張中方僱員參展商證)。
(三)專業觀眾證:供國內外經貿代表團成員、國內外採購商、投資商、項目業主和其他商務人士使用。
(四)工作人員證:供代表團工作人員使用(含衛生檢疫、藥品監督、消防安全檢查、醫務人員、水電和通信保障、氣象服務、翻譯等,每個代表團最多可申辦工作人員證5張)。
(五)車輛通行證:主要供參展單位車輛使用。請按照組委會發放的《參展商手冊》中相關要求辦理。
二、申領方法
參加代表團的賓客,由組團單位統一申辦證件;組委會為各組團單位指定了相應的廣西方對口聯絡接待單位,並配備專門的票證管理員協助各團組申辦、領取和發放證件。
三、所需辦證資料(英文版介面另行安排)
(一)隨代表團參加過第三屆中國—東盟博覽會的賓客,請直接向組團單位提交以下資訊:
1、姓名
2、身份證號
3、其他需要變更的個人資料
(二)未參加過上屆博覽會的賓客,請向組團單位完整提交以下個人資訊:
*1、個人電子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
*2、姓名
*3、性別
*4、國別
*5、省市
*6、單位名稱
*7、職務
*8、身份證號
9、申辦參展證請填報展位確認書編號或展館展位號
10、E-MAIL
*11、電話號碼
12、傳真號碼
13、手機號碼
說明:
1、帶*號為必須資料。
2、無法提交電子照片的賓客,可以採取提交傳統紙質相片的形式,由廣西方對口聯絡接待單位票證管理員負責掃描輸出為電子照片格式。
3、資料不完整、資料錯誤,以及不規範的個人電子照片或無照片的申辦資訊,將暫不予製作相應證件,待申辦資訊修改正確後進行制證。
四、時間要求
各團組請於2007年10月10日前將相關辦證資料提交給對應的廣西方對口聯絡接待單位票證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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