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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日,中國與泰國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框架下提前實現中泰之間水果和蔬菜產品的零關稅。2004年1月1日中國和東盟雙方制訂了“早期收穫”計劃,根據計劃,雙方對近600種產品實行降稅。
2004年11月,中國和東盟共同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依照該協議,共7000余種貨物在2005年7月陸續削減關稅。這次消減關稅將給我國農業帶來哪些機遇和挑戰?我國農產品企業應該如何應對此次降稅帶來的影響?本專題在總結揭示中國東盟間農產品貿易特點的基礎上,闡釋分析中國-東盟自貿區框架降稅模式,並以貿易利益為視角剖析自貿區實施對農業發展可能帶來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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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與東盟的農產品貿易分析 |
| [中國-東盟各國農產品關稅結構分析] |
| 從總體稅率結構分佈來看,我國農產品稅目數與稅率基本呈正比例關係,即稅率越高,我國農產品分佈的稅目數越多,且絕大部分農產品稅率在10%以上;而我國主要農產品貿易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的農產品關稅稅率結構分佈基本上均為兩頭大、中間小,即這些國家的農產品大部分稅率均為高於20%和低於5%,稅率處於5%-20%間的農產品是少數。【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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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東盟自貿區農產品貿易利益分析] |
自由貿易區這種區域合作方式從國際貿易理論上一般認為對區域內貿易的影響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1)區域內貿易壁壘消除後,貿易機會增加的“貿易創造效果”。(2)由於區域內貿易壁壘低於區域外,區域內成員原來與區域外的貿易轉移到區域內的“貿易轉移效果”。(3)區域內市場一體化以後產生的“市場擴大效果”。(4)區域內企業之間競爭的活躍所產生的“競爭促進效果”。
1、互補性主要表現在糧食供求、農副產品品種和農業機械化與技術管理水準三個方面
2、競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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