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食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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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關稅和貿易總協定(現為世界貿易組織,即WTO)的規定,泰國從1995年開始制定其食糖進口配額。至於給食糖出口商提供財政援助方面,由於泰國政府與WTO之間簽有出口補貼方面的協議,2003年開始泰國政府已終止了給食糖產業提供一攬子貸款。官方消息報道說,三年前(2001年),泰國食糖產業的一攬子貸款主要來自泰國進出口銀行(EXIM)(泰國銀行把食糖產業貸款所需資金打入進出口銀行賬戶,然後進出口銀行又把該筆資金髮放給食糖產業),不過政府的此項貸款不如從商業銀行融資合算。但今年商業銀行在給制糖企業提供貸款時更加小心,因為政府的政策中僅對限產內的6500萬噸甘蔗提供支援,對超出的部分不予以補貼。

  由於各國均不同程度地對其糖業進行補貼,尤其是歐盟對其糖業的補貼額較高,泰國蔗&糖管理委員會去年批准從泰國國有蔗&糖基金中撥款700萬泰銖(約17.5萬美元)資助泰國蔗&糖公司(TCSC)與澳大利亞和巴西開展合作,共同向世界貿易組織(WTO)起訴歐盟的糖業補貼政策;此外,泰國同時還聯合全球糖業聯盟的13個產糖國共同推行食糖貿易改革和推動食糖貿易自由化。全球糖業聯盟成員國包括澳大利亞、巴西、印度、加拿大、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宏都拉斯、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巴拿馬、南非、智利和泰國。

泰國自1995年來各年的食糖進口配額數量

年份

進口配額(噸)

關稅稅率(%)

配額內

配額外

1995年

13,105.00

65

103

1996年

13,177.78

65

102

1997年

13,250.56

65

101

1998年

13,323.33

65

100

1999年

13,396.11

65

99

2000年

13,468.67

65

98

2001年

13,541.67

65

98

2002年

13,614.44

65

96

2003年

13,678.22

65

95

2004年

13,760.00

65

94

 ■專題責編:郭婷  
 ■專題製作:朱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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