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引進中國勞務人員主要分兩大類:就業準證持有者和工作準證持有者。就業準證持有者分佈的領域比較廣泛,幾乎新加坡的各行各業都有。工作準證持有者主要集中在以下領域:建築、海事工程、製造等行業。
IPA(In-Principle Approval)是新加坡政府人力部頒發 給外國人的原則同意該人士來新加坡工作的函件。憑IPA,外國人可以合法加入新加坡,然後再進一步申領就業準證或工作準證。
新加坡《勞工法》中沒有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建築業外勞的工資水準受新加坡經濟情況的波動、社會環境的變化、政府引進外勞政策的改變等因素影響,一直都在浮動。目前,印度、孟加拉等國在新加坡的建築外勞工資大約為17-18新元/天。中國在新加坡的建築勞務人員的工資不同公司之間差別比較大,處在23新元/天到25新元/天之間的情況比較多。
外國勞務人員在新加坡工作需要持有由新加坡政府人力部頒發的有效就業準證(Employment Pass)或者工作準證(Work Permit)。
新加坡《勞動法》規定,工人的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5天半,即每週不超過44小時或兩周不超過88小時。工人在僱主的要求下在超過規定的時間以外工作,僱主應該支付工人至少正常工資的1.5倍。
新加坡將提高對建築業和加工業的外籍勞工配額
新加坡人力部長黃永宏醫生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人力部開支預算時說,建設局預測建築業未來幾年的年產值將介於140億元和170億元之間,比過去三年平均約120億元高,因此建設局估計,未來兩三年內,需要額外雇用四萬至五萬名外籍勞工。
從2007年4月1日起,建築業和加工業可雇用更多外籍勞工,每雇用一個新加坡人就可聘用五個外籍勞工,目前的比例是1:4。
從4月1日起,建築業的外籍勞工為同一個僱主服務連續四年,可不必遵守外籍勞工配額規定,目前的規定是6年。
從4月1日起,熟練工作準證持有人的受雇期從目前的15年提高到18年,非熟練工作準證持有人的受雇期從目前的4年提高到6年。
從6月1日起,公司企業可雇用更多S準證持有者,限額從目前的10%增加到15%。
來源:南博網綜合
責編:胡鋒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