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資 管 理
http://www.caexpo.com 2006-07-5

  寮國設有中央一級的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由總理、副總理等人組成。管理外國在寮國投資的常設機構是國內國外投資管理局,隸屬寮國國家計劃與合作委員會,下設外國投資管理促進處、項目評估處等。

  外國在寮國投資須通過投資管理局“一站式”的審批,投資管理局有義務負責審查與投資相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他文件,向投資管理委員會提出項目意見,並按政府的計劃和法定程式直接代表政府和外國投資者簽訂合同。所有相關申請投資文件的收發、審批及向有關部門申請各種執照等須通過投資管理局辦理。投資管理委員會有權召集其他政府各部門及有關省市來共同商議、審批投資項目。

  外國投資者申請投資所需文件如下:

  第一,投資申請表。

  第二,公司章程。

  第三,合資協議 (如果是合資)。

  第四,計劃投資項目經濟和技術方面的詳細說明。

  第五,證明公司法律和財務狀況。

  本期專題責編: 金陽
  製作:朱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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