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投資的軟環境較差
一、是柬官員腐敗現象嚴重,社會普遍存在“外資是來掙柬人錢”的片面認識,人民對“外國資本家”有較大的抵觸情緒,工會組織繁多且罷工、示威等活動十分頻繁,時常威脅企業正常經營甚至人身、財產安全。
二、是市場、經營秩序混亂,法制不健全。法律、司法對外資的保護不力,無經濟法庭。“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錢大於法”的現象比較普遍。柬法院法官素質普遍不高,貪贓枉法的現象時有出現。目前,廣大投資者迫切要求柬儘快建立商業法庭。
三、是柬經濟發展主要依賴外援和外資,但柬在二者發生衝突時則常會“重援而輕資”,造成在許多投資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受到“外援”的左右。如:柬政府迫於來自國際援助機構和非政府組織關於保護環境的壓力,單方面終止原與所有投資商簽訂的森林開發和木材加工的長期合作協議,造成在此領域投資的企業經營活動全面停滯;再如:柬政府迫於美國和國際勞工組織對勞工權力問題的壓力,其制定的勞工政策和在處理勞資糾紛的過程中,往往重勞工權益的保護而輕資方合法權益的保護。
附:柬埔寨主要商品關稅及有關稅收

柬埔寨口岸通關特殊規定
1、所有商品出口到柬埔寨,都必須取得進口許可證。一般情況下,由國家核準的對外貿易公司負責進口業務。為方便進口商取得進口許可證,出口方不僅需出示形式發票,而且必須遞交有關出口商品的樣品、目錄、說明、計劃或圖片。形式發票必須包括詳細的商品名稱和稅則編號。許可證有效期限一般為6個月。不容許誤差。
2、商業發票4份,計徵關稅的發票(最好用法語)必須填寫所有商業通常說明,包括詳細的貨物名稱。對機器必須在單據中準確地說明使用目的和主要規格,同時應附上機器圖片。必要時需提供1份目錄,發票結尾一般必須有出口商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原產地聲明和價格聲明:“我們在此證明,發票上列舉的商品原產地為……發票價格與商品輸出國市場上的通告價格一致。”(法文參考譯文為:“Nous certifions que les marchandises m'eesdans cett'e facture sontde fabrication et d'origine de la--et que les prix indiqu'es ci--dessus s'accordentarec les prix courants sur le march 'e dexportatoin.”)發票必須經商會公證。
3、所有出口商品都必須提供原產地證明書2份。
4、無商業價值的貨樣可以免稅。
本期專題責編:
郭婷
製作:朱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