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汶萊政府鼓勵經濟多元化
為了調整單一經濟結構,汶萊政府鼓勵發展私營經濟以促進經濟多元化,目前已發佈了經濟發展法(2001)、投資促進法(2001)及工業調整令等相關法規。近年來來自非油產業對GDP的貢獻已經呈現出增長,從2005年預測情況來看,油氣收入佔GDP的比重為43%,而非油氣的收入佔57%。
2.汶萊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
為了鼓勵發展多元化經濟,汶萊政府積極鼓勵吸引外資來汶萊投資設廠,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主要有:
汶萊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也無出口稅、銷售稅、薪工稅、生產稅、營業稅。外國投資者可以享有20年的免公司稅的優惠待遇。
對於外國投資者在持股方面的規定靈活多樣,可以100%持股。
與其他區內國家相比,汶萊的稅種很少。獨資和合資的商行無需交納所得稅,只有公司需交納所得稅,數額也較低。
汶萊無外匯限制。銀行允許非居民開戶和借款。
先鋒產業免30%的公司稅。免公司進口機器、設備、零部件、配件及建築構件的進口稅,原材料進口免稅。
汶萊採用盯住新加坡元的聯繫匯率貨幣制度。新加坡元與汶萊元等值流通。
為了方便來汶萊投資的人士,汶萊成立了離岸金融中心,來為投資者提供金融服務,並制定了適應國際貿易需要的相關法律。
2004年9月,中國與汶萊簽署了《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協定》。
3.汶萊積極推動基於本國工業和主要資源為基礎的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在貿易促進上,汶萊積極推動基於本國工業和主要資源為基礎的外向型經濟的發展。汶萊積極參加多雙邊的貿易安排,如東盟自由貿易區和世界貿易組織,也積極參加各種區域性經貿合作,如東盟東部增長區等。汶萊目前加入了東盟(ASEAN)、亞太經合組織(APEC)、伊斯蘭國家組織(OIC)、聯合國、不結盟運動等國際組織。
本期專題責編: 金陽
製作:朱浩然 |